判决离婚民政局不自动显示离婚,判决需双方携判决书至相关部门变更登记。离婚法律效力在法院判决书,民政非民政局档案。局显关于离婚的示离法律规定及程序,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婚状相关规定。
一、判决判决离婚民政局显示离婚状态吗
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后,离婚并不会直接通知民政局更新双方的民政婚姻状态,因此在民政局的局显系统中不会立即显示出离婚的信息。
1.判决离婚的示离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法院的判决书上,而非民政局的婚状婚姻登记档案中。
2.若需要更新民政局的判决婚姻状态,双方应主动携带法院判决书及其他相关文件,离婚前往所在地的民政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户籍部门,进行婚姻状况的变更登记。
二、判决离婚后如何变更民政婚姻状态
律师在线提醒您,判决离婚后变更民政婚姻状态,双方应当遵循以下步骤进行:
1.确保已获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,并确认其已生效;
2.准备必要的文件,如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等;
3.携带这些文件前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户籍部门,提交申请并办理婚姻状况的变更登记。
完成这些程序后,民政局的系统中将会更新为离婚状态。

三、离婚的法律规定及程序
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及程序,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。
1.根据该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通过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会首先进行调解,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将准予离婚。
2.该法还列举了多种应当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,如重婚、实施家庭暴力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。